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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暂停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内地居民前往香港地区商务签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2月5日宣布,自2月8日零时起,从内地入境人员(含香港居民、内地居民和其他旅客)必须接受14天检疫。2月7日又宣布,对于所持旅游签证有效期限或签注逗留期限不足14天的人员,将拒绝入境。

为因应上述入境限制措施,避免内地居民出行受阻造成不必要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向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自2月7日起,暂停办理内地居民赴香港商务签注;对已完成制证、尚未发放的,待政策恢复后重新制作;申请人主动提出取消签注申请的,退回已收取的签注费用。边检机关要在口岸对持有香港商务签注、团队旅游签注、个人旅游(含深圳“一周一行”)签注拟出境的内地居民和其他相关旅客,及时提示上述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要主动提醒广大内地居民,密切关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实施的出入境限制措施对于持有探亲、逗留和其他类签注的内地居民,确因紧急事由必须出境的,要及时提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入境旅客实施的隔离14天强制检疫规定,做好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