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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回复

关于恢复中国国籍的一些问题

编号  6156086159

姓  名

Xsm777

留言时间

2022-08-13 19:21:53

留言标题

关于恢复中国国籍的一些问题

留言内容

尊敬的女士或先生,您好, 我是一个目前生活在德国的无国籍人士(原是中国籍,2015年加入德国籍,回国探亲当地部门让我注销中国籍,2012年12月德国的外国人管理机构说我入德国籍的时间和资格不够,就又注销了我的德国籍)现在我想申请恢复中国国籍,汉堡领馆同志指导我怎么样申请恢复中国国籍,目前有一些问题不是很明白,需要您的帮助,谢谢 !申请材料中, 第3点 声明书,我目前没有德国籍的,那就直接说本人目前无国籍,请求恢复中国国籍,行吗? 第4点 之前我的德国入籍证明书和德国身份证已经上交了,我手里目前只有一个类似临时身份证的证明(容忍居留),这个每三个月都要去延期一次,直到恢复中国国籍为止,可以拿这个公证翻译吗? 第6点 外国人永久居留复印件,我还是那张容忍居留的复印件,可以吗? 以上是我想了解的事项,期盼您的回复,有直接联系的电子邮箱吗,如有,请告知,谢谢,祝您工作愉快 !!!

处理时间

2022-08-26 15:51:20

回复部门

国家移民管理局公民出入境管理司

回复内容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
       《国籍法》第七条规定,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
       感谢您对国家移民管理局门户网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