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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证件签发机关名称将于6月1日全部完成调整

根据机构改革实际,2019年6月1日,现行出入境证件的签发机关名称将全部完成调整。

此次涉及签发机关名称调整的出入境证件共有16种。其中,中国内地居民出入国及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永久居留等证件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移民管理局名义签发;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台地区的出入境证件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名义签发。

签发机关名称调整后,各类出入境证件的受理、审批、查验、管理规定等保持不变。原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各类出入境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