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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回复

关于办理外国人无犯罪证明事宜2

编号  2821038688

姓  名

chengshan73

留言时间

2019-11-01 22:47:53

留言标题

关于办理外国人无犯罪证明事宜2

留言内容

请问贵局回复里的司法部门是哪个部门?我咨询过公证处,公证处回复是:在出具外国人的无犯罪记录公证前需要提交出入境管理局相关部门审核。那出入境管理局是否应该是贵局回复中提到的司法部门? 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牌子,由公安部管理。请问出入境管理局与贵局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吧?那我是否可以认为找贵局就是找出入境管理局? 另外,公证处还回复说:外国人如持在国外签发的旅游签证入境,则不能办理无犯罪证明公证,只有持在北京签发的签证才能办理。真是醉了,是否有犯罪与签证的签发地有何关系?外国人在中国有无犯罪记录对司法部门来说难道不是一目了然的吗?

处理时间

2019-11-06 09:35:35

回复部门

国家移民管理局外国人管理司

回复内容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11月4日、5日,已电话联系当事人沟通说明情况。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