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护照“the”的建议
编号 6124785029
YANGLIGUO
2019-12-07 12:37:58
关于普通护照“the”的建议
尊敬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您们好!我在办理普通护照时发现 封面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英文翻译为“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里面也有这样的翻译。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全称,在全称国名前应该加“the”,不加也行,但不正规。特此提出我个人的看法,因个人知识水平有限,不知是否正确,希望相关工作人员看到后,能给我一个回复,也让我的知识有个更新。谢谢!
2019-12-12 09:39:55
国家移民管理局信息科技司
杨立国先生您好,你的留言收悉。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仅供参考。一是从英语语法上讲。我们理解专有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翻译成英文时不加定冠词“The” 情形应当属于英语语法关于“当国家名称(专有名词)用做文件标题时符合零冠词用法的解释”。二是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护照首页上国家名称的英文翻译均采用不加定冠词“The” 译法,这是国际通行译法,也可称为“约定俗称”。从语言学度讲“约定俗成”即为合理,随着语言的历史演变,今天合理的,将来(百年之后)可能就不合理,难讲为什么,大家都这么说,知道有这个用法就好。感谢您对国家移民管理局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