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中国出入境观察2020年总第0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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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过所”是在经过关卡时出示给守关者检查的文 明朝灭亡以后,清朝初期政府官员依旧采用“符
件。虽然“过所”起源于汉代,但是在唐朝开始被广 牌”证明身份,不过改了一个名字叫“腰牌”,可以
泛应用,逐渐取代了汉代的“节传”。唐朝期间,“过所” 挂在腰上。康熙二十八年(1689 年),清朝取得与沙
的实体形式也由最初的竹简演变为锦帛或纸张。“过 俄战争胜利后,签订了清代第一个对外边界条约中俄
所”上面标明了持证人的姓名、途经地点、签发国家 《尼布楚条约》。该条约有满文、俄文、拉丁文三种文
和颁发者签名、签发日期,盖钤印,并说明了旅行目 本,后以满、汉、俄、拉丁文刻之于石,立于两国边界,
的等。另外,当时商人过关时,守关官员不仅要查验 以作永久界碑。据史料记载当时立于边界的汉文碑中
过往人员有没有资格通关,更主要是商人所携带的商 写道:“和好既定之后,一切行旅,有准令往来文票者,
品物资需要纳税。如果没有条件申请“过所”,商人 许其贸易不禁。” 记录了该界约第六条规定分界之后,
还可以申请一种临时过关文书叫“公验”。这种文件 中俄两国居民来往,须持有“文票”这种通行证明。《康
相对简单,可以是在申请书上直接批准的路证。新疆 熙条约》中记载该条约第六条为 :“两国既永远和好,
吐鲁番出土了《唐贞观廿二年庭州人米巡职辞为请给 嗣后往来行旅,如有路票,听其交易。”碑文中的界
公验事》,在该文书当中详细记载了持有人身份、姓 约及《康熙条约》所载“清文译约”均是较早的译本,
名、年龄、籍贯、贸易目的地以及携带奴婢的名字、 说明唐初期把具有通关证明的文件称为“文票”和“路
年龄,连牲口数量和毛色等详细信息,“公验”最后 票”。《康熙条约》中未见“拉丁文译约”,仅见于民
还有官员的批文和签署。可见此时的“过所”和“公验” 国十六年(1928 年)北洋政府外交部编印出版的《中
与现代护照上的内容几近相同。持用人的范围也由以 外约章汇编》 ,该书中译为 :“自和约已定之日起 ,
往多为国家官员、使节扩大到从事国边境经贸交流等 凡两国人民持有护照者,俱得过界来往,并许其贸易
活动的普通商人。在宋朝,《宋史·黄廉传》中记载 互市。”由此可见,在《尼布楚条约》中,当时满汉
“分遣吏移给,择高地作舍以居民,流民过所毋征算。” 文表示“文票”和“路票”从概念上是与后期“护照”
说明宋朝时人们过关也是需要政府官员的批准,和唐 的意义是一致的。也说明中国在清朝中期,政府在国
朝一样采用的是“过所”。“过所”从汉代开始兴起, 与国间边界谈判中就明确了“护照”的概念。
到宋朝经历了千余年的历史,直到元朝才消失。
元明清以后,中国这种以政府颁发通关凭证管 近代护照的产生
理国边境人员流动的制度得以持续发展。通关凭证多 1840 年鸦片战争爆发,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打
为“符牌”“腰牌”“公验”等。元朝建立后,通关文 开了中国大门,强迫开设通商港口,外国公使、商人、
书已经不叫“过所”了,取而代之的是“符牌”。“符 传教士等纷纷进入中国,对外交涉也日渐增多。这个
牌”被分为两种,一种是民间使用的“符牌”,另外 时期的清政府颁发的通关凭证不仅仅是给本国公民
一种是官员使用的“符牌”。凡是在朝廷或者地方做 更多的是发给外国人。为了保障外国人的安全和利
官的人,都佩戴有“符牌”以备查验。明朝沿袭了元 益,清政府颁发了一种称为“牌照”的通行凭证,准
朝的做法,仍然采用“符牌”。《明史》中记载 :“军 许外国人在指定的地区自由出入。由此,“牌照”一
人使用的符牌,用铁,长五寸,阔半之,上钑二飞龙, 词就逐渐代替了 17 世纪的“文票”“路票”。在咸丰
下钑二麒麟,首为圆窍,贯以红丝绦。”这时的“符牌” 元年(1851 年)签订的《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
亦同时具有证明身份和保证正常通关的作用。另外, 章程》第九条中记载 :“如俄罗斯商人前往街市,必
随着明朝在北部地区修筑重要军事防御工程——明 由俄罗斯管贸易官给予执照,方准前进,不得任意出
长城,一些重镇雄关逐渐建立,就出现了人们出入关 外。” 同治二年(1863 年)签订的《中荷天津条约》、
塞时需要的另一种公文、证件——“关照”。“关”的 光绪十年(1884 年)签订的《中俄会订塔城哈萨克
本意为门闩,引申为关塞;“照”是公文、证件 。可见, 归附条约》等条约中均规定了国境间的活动需持有
这种用于出入关塞、边境、在国与国间通行的信物或 “执照”。直到光绪十一年(1885 年),在《中法会订
证件,从名称概念上越来越逼近现代意义上的护照。 越南条约》第四款中记载 :“边界勘定之后,凡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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